3月23日,洛阳市城市管理局针对一批违停车辆开出“特殊罚单”,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规范停车。洛阳城市区“侵占城市道路、违法停放车辆”的行政处罚权移交工作有序开展。 3月23日7时许,在涧西区丽春路上,一辆白色轿车停在人行道上,压占盲道。确认该车违停后,涧西区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通过手持终端录入该车信息,现场开出一张“特殊罚单”——洛阳违法停车温馨提示单(以下简称违停提示单),并从4个不同角度拍照取证,即时上传到洛阳市停车秩序管理平台。 这是洛阳市城市管理部门开出的第一张违停提示单。提示单上包含违停车辆车牌号、颜色、车型、号牌颜色,违停时间,违停地点等信息,以及市城市管理局关于“遵守交通法规,规范停车”的提醒:请停放在规定的车位内,请不要碾压黄色网格线等禁停标线,请停放时车头与地面箭头标志指向一致,请不要向车外扔垃圾。 3月22日,市公安局、市城市管理局联合发布公告提出,为贯彻落实国家、河南省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指导和实施意见,从3月25日0时起,洛阳城市区“侵占城市道路、违法停放车辆”的相关行政处罚权从公安交管部门移交到城市管理部门。 “为保证相关行政处罚权移交有序开展,我们的执法工作今天正式启动,对违停车辆暂不作处罚,而是以违停提示单的方式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规范停车。”市城市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,从4月1日起,对在洛阳城市区内违停的机动车,市城市管理部门将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等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,对妨碍其他车辆、行人通行的,城市管理部门可将违法车辆强制拖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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